大學畢業可以直接念博士班,碩士論文也可以用學分代替嚕!行政院院會今(1)日通過「學位授予法修正」草案,只要成績優異,不但專科學生可直接申請修讀學士學位、大學可直接申請修讀碩士、博士學位,碩士班學生甚至可以用修學分的方式取代寫論文。

「學位授予法修正」草案中指出,成績優異的專科學校副學士學位學生,可直接申請修讀學士學位;成績優異的大學生,可直接申請修讀碩士甚至是博士學位。

此外,以後碩士班學生也不一定要寫論文才可以畢業,草案中規定,以後碩士班學生可以以修學分方式代替寫論文,學分修完,不用論文也可以畢業。

而碩士論文不僅可以學分取代,也可以依修習學位的類別,而有所彈性。

如,修讀藝術類,可以展演、創作的報告代之;修讀體育類,可以展演、創作、技術的報告或成果代之;修讀科技類可以技術報告代之;此外,碩士在職專班(新聞、網站)的學生,也可以展演、創作、技術的報告或成果代之。

這項草案將於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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